今日距离我们名义上的成婚,也不过是半年之久。
二十两白银,加上欠我的十两,统共三十两。
寻常人家两年的开支,王三七仅仅靠半年时间就还清了。
而且还有闲钱每日给我买些小玩意逗我开心。
真是应证了旁人说的话——王三七这些钱,真是拿命拼来的。
他皮肤愈加黝黑,身上的肌肉愈发健硕。
疲惫被他轻而易举地掩盖下去,只剩见着我时的欣喜。
我看着他一步一步向我走来,拉过我的手,往我掌心处轻轻放了一袋银子。
然后,又在银子上叠了一盒胭脂。
我看了那胭脂好一会。
县北凌香铺子的,一盒要三两五钱。
前些日子我路过,没舍得买。
如今比起我不知拮据多少倍的王三七,倒是给我买回来了。
“钱都给你。”
“还有,这个胭脂的颜色,肯定很适合你。”
我挑开了胭脂的盖子,随手在脸颊上划了一道。
手法随意,我知道肯定不好看。
但我却要问王三七:“好看么?”
王三七看呆了,许久才道:“好看。
掌柜的,你最好看!”
他说完,笑得真挚又灿烂。
我心中微动,抬起头,唤他:“王三七。”
“嗯?”
我问:“你能入赘吗?”
王三七的眼睛,霎那间就亮了。
他没说话,站在原地很久,随后小心翼翼地,抱住了我。
“能抱吗?
掌柜的。”
“你抱都抱了,还说这些。”
王三七就道:“可以入赘的,只要能跟你在一起。”
我闻到了他身上风霜的味道,忽然心有些软。
正想来些不甚擅长的甜言蜜语。
旁边倒是有个煞风景的。
“有人管管我吗?
大晚上的,杀狗了!”
我拎起那袋银子,丢进郝凡怀里。
郝凡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,离开时还不忘关上门。
“春宵一刻,不打扰,不打扰。”